香港-香港高等法院本周四判处一名男子23年10个月监禁,罪名是他是2019年香港亲民主派抗议期间攻击警察的爆炸阴谋的主谋。该男子,姓吴,28岁,被控违反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法令下的“禁止轰炸指定目标”的规定以及密谋使用爆炸物和火器危害生命。
另外一名被告,被称为“龙战士”组织的一员,在2019年抗议活动中扮演领导角色,被判处13年6个月监禁。另外五名被告也因各种罪名,包括持有火器和煽惑制造爆炸物,被判处5年10个月至12年的不同刑期。
在中国在全球金融中心的长期国家安全高压政策下,这些长期监禁的到来是意料之中的。这是自2002年以来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法令首次在香港使用。
法官告诉法庭,这个计划是预谋的、恶毒的,针对的是警察,她形容这是“对社会宣战”。
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总警司Steve Li对记者说,这是与2019年抗议活动相关的最严重的判决之一,他认为这将产生“实质性的威慑效果”。他指出,当局缴获了包括爆炸物和子弹在内的物品,被告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的游行活动中放置两枚炸弹,但随后进行了部分逮捕,计划未能实施。
其中一名被告赖俊朋对指控表示不服并被陪审团定罪,但他最终被判处10年零10个月的有期徒刑。他被指控阴谋制造可能导致危害生命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爆炸。其他被告都认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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